撤職免職
撤職免職湖北十堰煤氣爆炸事故34名公職人員受到撤職、免職等處理(1)
據微信公號“湖北發布”消息,近日,湖北省對十堰市張灣區鹽湖社區市場燃氣爆炸事故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查處和責任追究,包括11名省管干部在內的34名公職人員被免職、辭退。
2021年6月13日6時42分,十堰市張灣區鹽湖社區市場發生燃氣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傷。
經調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然氣中壓鋼管腐蝕開裂嚴重,泄漏的天然氣聚集在建筑物下方封閉的空通道內,餐飲商戶油煙排氣管冒火星爆炸。事故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如違法建設造成隱患、隱患排查整改長期不到位、物業管理混亂、現場應急處置不當等。該事故是一起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經調查,十堰東風中燃公司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公司負責人黃等11名相關人員涉嫌犯罪,已被司法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中國燃氣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十堰東風中國燃氣公司、華潤置地(武漢)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屬潤聯物業、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原下屬東風燃氣公司對事故負有責任。對上述單位的32名責任人,由有關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十堰市委市政府,張灣區委區政府,相關部門和人員,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單位和相關人員對事故負有責任。湖北省紀委監委依紀依規開展審查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嚴肅問責。對事故責任人分別給予留黨察看和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黨內嚴重警告(含撤職)、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含撤職)、政務記大過(含撤職),黨內警告4次、政務警告5次、誡勉談話6次、書面檢查5次。其中,張灣區委書記劉雨菲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區委書記職務;給予張灣區委副書記、區長周玲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現任職務,并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免職。給予十堰市城管委黨組書記、主任王家波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十堰市住建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慶福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十堰市燃氣辦公室主任林炎被給予留黨察看兩年和政務撤職處分。給予十堰市4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和5名省直相關部門負責人行政警告等處分。責成十堰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向省委作出深刻檢查,責成十堰市委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湖北十堰致26死重大燃氣爆炸事故調查報告公布(2)
新京報訊據中國應急管理消息,6月13日6時42分,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鹽湖社區集貿市場發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傷,其中重傷37人,直接經濟損失約5395.41萬元。
6月14日,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對這起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了督辦,要求在事故結案前,將事故調查報告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審批,再由湖北省人民政府負責批準結案并向社會公布。
9月30日,湖北省應急管理廳官網發布《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鹽湖社區市場“6·13”重大燃氣爆炸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組認定,這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是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天然氣中壓鋼管嚴重腐蝕開裂,泄漏的天然氣聚集在建筑物下方封閉的空通道內,餐飲企業排煙管道排出的火花發生爆炸。
調查報告顯示,涉事建筑由東風汽車置業有限公司過戶至潤聯物業時,未提示或告知下方有燃氣管道通過。現在負責事故管道運行維護的十堰東風中燃公司從未對事故管道進行過巡視。事發后,巡線員篡改、補充巡線記錄,逃避問責。
事發前一小時,十堰110指揮中心已接到管道泄漏報警電話,并派民警前往現場處置。燃氣公司也派出搶修人員趕赴現場處置。搶修8分鐘后,搶修人員通知公安和消防,處置結束,可以撤離。警察和消防員繼續觀察和守衛現場,四分鐘后發生了爆炸。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結果, 11名事故責任人已被公安機關采取措施。
調查報告全文如下:
編輯陳圓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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